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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
一、基本信息

成立时间:1995年       法人代表:李珑
注册资本:600万        制作许可证号:鲁字第(045)号
经济性质:股份        主营业务:制作、发行
职工人数:10人

二、公司简介

  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原名:山东嘉宏影业有限公司)是于1995年成立的规范化股份制公司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是集影视节目制作、发行、引进为一体,拥有电视节目制作、发行许可证,专门从事影视作品的投资、制作、发行的专业化公司。
  近年来,公司坚持走主旋律的道路,把社会核心价值观与商业化紧密结合起来,创作出一些观众喜闻乐见、党和政府满意的作品:
  2000年,公司成功由引进、发行电视剧转向国产电视剧的制作,拍摄了公安剧《终极悬案》、青春偶像剧《毕业生》。《终极悬案》已在各地上映并取得了较高的收视率。电视电影:《两人的天桥》、《远方的雷》等。
拍摄的31集大型红色经典电视剧《红灯记》并同步出版发行了《红灯记》图书,该剧在全国各地播出后受到了大家的好评,先后荣获山东省第20届电视艺术“牡丹奖”长篇电视剧一等奖;获24届金鹰奖“好电视剧”奖;获首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二等奖;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“文艺精品工程”奖等奖项。 在江苏卫视独家上星播出后,获得全国二十一城市组及三十五城市组尼尔森收视率调查第一名。 
  三十三集电视剧《北方汉子》拍摄制作完成后在全国各台播出,先后获得第26届中国金鹰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;山东省第二十三届电视艺术“牡丹奖”长篇电视剧类一等奖、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“文艺精品工程”奖等奖项。 
另一部成功拍摄并发行的《热血奇侠》也已在全国各播出,收到较高收视率,并已入围2014年全国电视剧金鹰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的奖项。
  公司以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”为创作理论;坚持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文艺方针;本着“勤奋、敬业、信誉、诚实”的经营宗旨,将不断向大众展示精品,将更新、更好的电视节目奉献给广大观众。

三、代表作品
  

         《北方汉子》                    《红灯记》          《热血奇侠燕子李三》

四、所获荣誉
 (一)中国电视金鹰奖:
2012年9月,他创作、制作的三十三集电视剧《北方汉子》荣获第26届中国电视金鹰奖“优秀电视剧”奖。中国电视金鹰是中国电视界的最高奖,也是山东民营文化企业第一次获得这个等级的奖项。
2008年8月,李珑创作的三十一集红色经典电视剧《红灯记》荣获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“好电视剧”奖。
2014年《热血奇侠》已经获得电视金鹰奖一等的奖项。
(二)、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“文艺精品工程”奖:
2012年10月,三十三集电视剧《北方汉子》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“文艺精品工程”奖;
2009年10月,三十一集电视剧《红灯记》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“文艺精品工程”奖。
(三)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:
2008年9月,三十一集红色经典电视剧《红灯记》获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山东省首届“泰山文艺奖”。
(四)、山东省电视艺术“牡丹奖”:
2008年3月,三十一集红色经典电视剧《红灯记》获山东省第二十届电视艺术“牡丹奖”长篇电视剧一等奖;
2011年4月,三十三集电视剧《北方汉子》获山东省第二十三届电视艺术“牡丹奖”长篇电视剧一等奖。




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珑


个人简介

  李珑从事广播电视事业以来,已有十余年的时间,并已逐步形成自己的创作风格,创作的电视剧作品收视率高、社会效果好、党委政府满意,还在全国及省的评奖中取得好的成绩。所拍的电视剧有《北方汉子》、《红灯记》、《热血奇侠》等,并在播出后均收到较高的收视率。